以下员工在公司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且未达到结业要求:
学号 |
中文名 |
护照姓名 |
201619020002 |
达丽 |
ALIKBEK,DARIET |
根据《普通高等公司员工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十条和《yl7703永利集团官网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师校发〔2023〕157号)第三十五条规定,公司拟作退学处理,并送达《yl7703永利集团官网拟作退学处理告知书》。
因难以与员工取得联系,依据《普通高等公司员工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五十五条的规定,现在本网站以公告方式送达。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,向所属培养单位(院系)或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供有效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,或前往培养单位领取《yl7703永利集团官网拟作退学处理告知书》,逾期视为送达。如本人对公司拟作出的退学处理有异议,可自本告知书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公司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出陈述和申辩。逾期不提出的,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。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接收书面陈述和申辩材料的邮箱地址为benke@bnu.edu.cn,联系电话010-58800310。
特此告知。
yl7703永利集团官网
2026年04月16日
